2020年为积极扩大进口,激发进口潜力,优化进口结构,为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零部件进口,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多元件集成电路存储器执行进口暂定税率
从2021年税则看,这一支持政策仍在执行,集成电路存储器2021年暂定税率为0%
上面的表格是依据21年税则以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1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进行的信息汇总,概括为以下3点:
1.集成电路继续降低关税
2. 存储器上半年执行0.7%、下半年执行0,同时叠加上半年暂定税率0 全年0关税
3.下半年所有集成电路,最惠国税率都降低到0%
Q
最惠国税率
答: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进口货物,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
Q
普通税率
答:原产于除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地不明的进口货物,适用普通税率
Q
暂定税率
答: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的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Q
税则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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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芯片
商用密码出口管制清单
1.系统、设备和部件
1.1 安全芯片
部分或全部实现了密码运算、密钥管理、随机数生成等功能的集成电路芯片,且具有以下特征之一:
1. 含有专门用于电力、税务、公安、金融等领域的64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对称密码算法、768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基于整数因子分解的非对称密码算法或128位以上密钥长度基于椭圆曲线的非对称密码算法;
2. 含有64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对称密码算法、768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基于整数因子分解的非对称密码算法或128位以上密钥长度基于椭圆曲线的非对称密码算法,且对称密码算法加解密速率10Gbps以上或非对称密码算法签名速率50000次/秒以上。
商务部 国家密码管理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3号
关于发布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出口管制清单和相关管理措施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决定对有关商用密码(见附件1)实施进口许可和出口管制。
进口《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应向商务部申请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出口《商用密码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应向商务部申请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相关许可程序见附件2)。
商务部、密码管理部门、海关依法对本公告所列物项和技术的进出口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违反商用密码进口许可和出口管制有关规定,进出口商用密码的,由商务部或者海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密码管理局、海关总署公告第18号,海关总署、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64号,国家密码管理局、海关总署公告第27号,国家密码管理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第38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和《商用密码出口管制清单》.docx
2.商用密码进出口许可程序.docx
商务部
国家密码管理局
海关总署
2020年11月26日
附件1:《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和《商用密码出口管制清单》
附件2:商用密码进出口许可程序
关务瞭望